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6px;">年12月1日前向各赛区入选决赛的选手发出参赛通知,初评结果可通过电话咨询或网上查询。
2. 决赛:2013年2月14至2月17日在北京决赛。决赛报名工作由各分赛区承办方承担,并负责组团带队参加北京总决赛,网络赛区由全国组委会统一负责。决赛赛事的组织安排工作及评委会成员的确定与邀请,由全国组委会负责。
取得决赛资格的选手,需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二 比赛种类
比赛按乐器的种类分为拉弦组、弹拨组、吹打组,以器乐独奏和器乐组合两种形式进行。
1. 器乐独奏:二胡、古筝、琵琶、柳琴、中阮、扬琴、竹笛、葫芦丝、唢呐、笙、打击等独奏乐器都可以参加比赛。
2.器乐合奏:各类乐器齐奏和重奏均可参加,参赛选手人数为2人以上15人以下。
3. 鼓励演奏形式的创新和原创作品的创作。
注:
1.器乐合奏(管乐、弦乐、打击乐合奏)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小合奏不设指挥,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3.独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以上比赛项目伴奏带、服装、乐器(古筝 扬琴除外)均需自备;伴奏带要求选择u盘、CD;乐器音准自己调试;活动场地提供基本音响设备,有特殊要求者请自备。
三 比赛组别:
儿童A组(6-8岁) 儿童B组(9-11岁)
少年A组( 12-14 岁) 少年B组( 15-17 岁)
青年专业组(18岁以上) 合奏组(年龄不限)
四 奖项设置及奖品:
1.决赛设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表演奖。特等奖设奖品(由大赛特约赞助商提供)及颁发奖杯、证书,金、银、铜奖颁发奖杯、证书,优秀表演奖颁发证书。
2.设立最佳新星奖、最佳才艺奖、最佳形象奖、最佳舞台风尚奖,颁发证书。
3.为获得金奖选手的辅导老师颁发“艺术教育贡献奖”证书,中国现代教育研究院特聘其为“特约研究员”,并发给聘书;为获得银奖选手的辅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4.为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颁发匾牌。中国现代教育研究院特聘其单位领导为“客座教授”,并发给聘书。
五 活动程序
1.各地设立活动组织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制定活动细则报批后展开活动;
2.有较大影响力的艺术学校(培训中心、青少年宫等)可以按活动要求独立选拔、组队参加总决赛。
3.各地组委会和协作单位为参加决赛的选手集中办理报名手续,在报名截止日前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4.参赛者原则上应由各地统一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素质训练、礼仪常识、专业提高和竞赛技巧。
5. 进入总决赛的选手将决出各项目奖项并获颁奖。
6. 全国组委会可提供统一印制的地方选拔赛进入决赛选手的通知书。
六 评选办法
1.组成专家评审组,评委由全国活动组委会面向全国(主要来自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中国传媒大学等知名高校和国家一级艺术社团)聘请著名的音乐家、专家组成,各项目评委人数每组三至五名,其中三分之二的评委须具备高级专业职称。
2.评委的评分为选手获奖依据。专家独立打分(评分采用10分制,起评分为8.00分,最高分为1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签名。
3.展示过程设监审组,负责监督活动中的公平、公正和处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七 参加总决赛须知
1. 参加总决赛所需资料:
(1)报名表;(2)个人简介(200字以内,包括籍贯、出生年月、学习或工作单位、特长、获奖情况等),(3)照片及证件复印件(同底1寸照片4张,艺术彩照、生活照3张;身份证或户口簿正本的复印件1张)、陪同人员1寸照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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