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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传统古筝和转调古筝未来发展趋势——南方片观点 | 点击数:2102 更新时间:2009/10/27 21:18:07 收藏此页 |
| 南方片观点 潘妙兴 (中国音协古筝学会副会长.上海筝会会长) 陈爱娟(福州爱娟古筝艺术学校校长) 何占豪(上海音乐学院教授) 王建民(南京艺术学院副教授) 顾冠仁(上海民族乐团国家一级作曲) 孙文妍(上海音乐学院副教授) 沈正国(中国乐器协会民族乐器分会秘书长) 徐振高(上海民族乐器一厂高级技师) 陈书明(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民乐研究室主任)
古筝在中国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所形成的风格特色自成一体。五声音阶排列是它的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古筝的许多优秀作品都是根据这一基本特色形成的。对于演奏现代作品或外国音乐作品相对其它民族乐器,如琵琶、二胡等有一定的局限性,这是它的特色性质所决定的。每种乐器都有它的利和弊,演奏七声音阶或半音阶毕竟不是古筝的主要功能。古筝之所以如此久长的被人们宠爱,是因为除了它的独具音色和与之相匹配的五声音阶排列法之外,最为重要的特色是左手的压揉琴弦,奏出滑音润腔!这是别的乐器无法替代的!钢琴号称乐器之王,但谁会去要求它奏出滑音呢?乐器改良什么时候都没有停止过,古筝也是如此。我认为乐器改革是必要的,但古筝的基本特色决不能摒弃。今后古筝的发展方向我觉得可以是两种并存的形式∶一种是保持传统古筝的五声音阶排列法;另一种则是传统古筝的派生产物─在音阶排列上做文章,或姑且称之为转调筝吧。
陈爱娟 (福州爱娟古筝艺术学校校长)首先一条是肯定的,传统古筝是不会被其它形式的筝所取代,否则古筝艺术也就寿终正寝了。转调筝只能作为改良古筝的一种形式,它虽然能够弥补传统古筝调性不足的缺陷,但却失去了古筝特有的漂亮音色,声音干涩,就象扬琴一样,得不偿失。相比之下,我认为对于古筝来说,音色比调性要重要的多。对于演奏现代作品,目前转调筝的作品常见的是移植曲目(钢琴曲等),真正表现具有古筝自身特点的乐曲不多,某种程度上也限制了转调筝的发展。我非常赞同古筝的改革,就我个人的愿望来说,我很希望古筝能发展到既保持它原有的优美音色,又能很方便地进行转调这样一个境界,但我想恐怕很难在一、二十年内实现,这要靠广大的同仁们共同努力。何占豪(上海音乐学院教授)这个问题我在许多场合里都已经表明过自己的观点:古筝一定要改革。过去人们对古筝一直习惯于使用五声音阶,觉得它非常优美,很有特色,且传统古筝曲基本是五声调式,新的作品出现不多,因此不急于改革。随着时代的发展,音乐趋于交响化、立体化、音响要求更丰富多彩。古筝作为一件重要乐器,不能老是单打独奏。要和别的乐器协作,才能使古筝的表现力更丰富。而五声音阶的乐器缺少4和7两个音,它与乐队的协作能力以及和声的支持将大打折扣,也就是说从头至尾只有一个和弦,这样的和声太单调,没有立体感,既没有色彩又缺乏力度(指和声力度)。光靠大力扫弦来增加力度是不足于弥补的。因此,我认为古筝改革成十二平均律是必然趋势!它应该象竖琴一样,能自由地转调,这样比较科学。交响乐队中的乐器基本上都是能转调的,你古筝何必非要固步自封,坚守阵地呢?他们的理由无非是:“(五声音阶古筝)共鸣好,演奏习惯。”弦少就共鸣好?弦多就一定共鸣不好?我看这是制作技术问题!“弦多了演奏不方便”,我认为这是演奏技术问题。作为演奏家应该不是问题。过去二胡、京胡,甚至小提琴都是在一个把位上演奏,但为了音乐的发展,演奏家们不断地改革创新,以适应新的需要,我们应当学习借鉴别人先进的东西。有人说古筝现代作品太少,不错!你古筝没有改革好,缺乏4和7这两个具有丰富内涵的音,怎么要求作曲家写出象样的作品?中国乐器适合于演奏五声调式,这个特点当然要考虑。天津有人曾推出过转调筝,同时也能兼顾演奏五声音阶,我觉得这个改革精神非常好,不管是转调筝也好,七声音阶筝也好,各种尝试都应该有,不要太保守,我就是这个观点。大家共同努力吧! 王建民(南京艺术学院副教授)传统古筝永远不会被转调筝所替代!传统古筝作为几千年来积淀下来的已经定型的21弦筝,它自身的潜力并没有被挖掘尽,并不是到了无路可走的境地。传统21弦古筝五声音阶的形式,是约定俗成的已经被大多数演奏家及各个层次的古筝爱好者所接受和认可的。因此,从普及的角度,它占有很大的优势,另外,目前国内各音乐院校的教学曲目以及各地的考级曲目大都以五声音阶为主,并且占据着大半壁的江山,所以我认为传统古筝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处于主导地位。转调古筝的这种改革形式和愿望是好的。曾经有上海的蝶式筝;辽宁王天一的新型转调筝;还有北京、天津等地搞的一些改革筝,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有相当一部分转调筝就自然消亡了。原因是转调筝抑制了传统古筝的音色特长,另外有其它一些原因:与传统的教学有冲突;一部分做普及工作的人不愿意接受;演奏习惯与传统作品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全国各大专业团体及音乐学院尚且如此,转调筝要想得到大面积的发展,尤其要在普及层面内扩展,短时间内相当困难。在演奏现代作品时,传统古筝与交响乐的结合的优秀作品不是没有。比如罗玉中写的《爱乡》,用了许多现代作曲的技法与交响乐队融和的非常出色。当今北京、上海的一些作曲家包括我当初写的《幻想曲》等古筝作品,试图在五声音阶上有所突破,在传统古筝上发掘新的内涵,如改变定弦法等手法,赋予传统古筝新的生命力。作曲家应该更加深入地了解古筝这个领域,才能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去丰富古筝的表现力。我同时也保留这样一个观点:转调筝与传统古筝其实并不矛盾,用两条腿走路,人们可以根据情况各取所需。如果若干年后能出现一种既能转调又能保持传统古筝所有特点的改良筝,那当然是最好不过了。顾冠仁(上海民族乐团国家一级作曲)这是涉及到古筝的调性问题,在现代音乐中,调性和调式的变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单一的调性的作品几乎很少,尤其是合奏曲、协奏曲等大型乐曲。古筝属于五声音阶的乐器,的确使作曲家受到一定的局限性。每件乐器都有它的缺陷,我们在创作过程中尽可能的用一些特殊技法来获得我所需要的效果,有时用箜篌或竖琴来代替古筝音色,有时非古筝不能表现其特色的作品,我们可以用改变古筝定弦法、移动琴码、用多台古筝,等等手段来扩充古筝的调性。前几年我曾经写过一个“古筝与弦乐队”的作品《山水》(罗晶演奏),在创作这个作品时,我设计调整了古筝的定弦,利用古筝的四个不同的音区采取不同的调性定弦,再加上左手按音等手法,在这首乐曲里既有多重调性又保持五声音阶的特性,这种办法使古筝的调性变化丰富了起来。当今许多作曲家都用过此法。但这毕竟不是根本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近几年改革的实践来看,不甚理想。我觉得如果把古筝定弦完全按照十二平均律排列也不一定合适,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喜欢古筝呢?传统古筝的五声音阶非常具有特色,它的琶音非常动听,就是不会弹琴的人随便刮几下都会觉得古筝音色很美,这是传统古筝的优势所在。我想,能不能朝这样的方向发展:古筝要保持五声音阶的特点,同时在舞台上能够快速方便地转调,发明一种装置根据需要进行转换。这给我们的制作家提出了一个严峻的挑战,我觉得这应该是古筝的发展方向。 孙文妍(上海音乐学院副教授)古筝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之前,属于一种民间乐器。在农闲时,一些民间艺人走乡窜户演奏一些河南、山东民间音乐以及江南丝竹等,当时这种筝的体形不大(携带方便),只有十五根弦,五声音阶排列。我当年曾买了一台这种筝。五十年代之后,古筝开始进入专业团体和音乐院校,专业人士的介入自然而然逐渐对古筝的音色、音域等方面进行改良。当时上海音乐学院与上海民族乐器一厂的缪金林、徐振高等人合作开发研制出21弦S型古筝。60年代上海音乐学院的魏宏宁等人研制出古筝尼龙钢丝弦,以及琴码(活动式加长)上的改良措施,使古筝进入年了一个崭新的阶段。随着音乐的发展,古筝又出现新的问题——五声音阶不能适应与大型乐队合作。虽然作曲家使出浑身解数利用定弦法、多台筝转换、移动琴码等手段,但毕竟演奏的乐曲有限。60年代中期,上海音乐学院何宝泉教授研制开发出十二平均律“蝶式筝”,它同时也能演奏五声音阶。1980年通过国家文化部科学技术鉴定,1981年获全国文化科技成果二等奖。这在当时来说这项改革是比较成功的,当然,还有一些技术难题没有彻底解决,比如音色上比S型21弦古筝略为逊色。我认为乐器的改革成绩是肯定的,任何一项乐器,都是通过多次改革,不断地完善才能成功。我的观点,古筝要改革,但应该在不失去古筝语言的基础上进行,它本质的东西不能丢。传统古筝也好,转调筝也好,在民族音乐的广阔天地里,各自有它们的用武之地。 沈正国(中国乐器协会民族乐器分会秘书长)音乐文化的发展生态,也是相互链接、相互依存的。它的变化与新生是多元和交织的,并不是简单的扬弃。自然生态不能被破坏,文化生态也同样需要保护,这种保护不是不能搞转调筝,而是怎样搞转调筝。搞转调筝的同仁,把传统筝作为对立面来看待,是一种严重的失误。一件乐器和一个人一样,其进化是缓慢的,你不可能要求一个人完美无缺,同样也不能要求一件乐器面面俱到。我在二十多年的技术改革过程中,遇到过许许多多的乐器改良者,他们踌躇满志,自称在某样乐器上发现了“新大陆”。有些人神秘兮兮地寻求合作,说他改良的乐器无所不能,可以表现小提琴的韵味,也可以展现马头琴的风格,如此云云,但在他们无所无不能之时,也许就是他们的失败之日。古筝的移柱转调,不能看作是一种缺陷,乐器状态的自由程度越多,其设计就越先进,古筝码的功能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这一点。这恰恰是其他乐器无法比拟的。一种符合古筝基本要求的转调筝可能在20年以后出现,但它还是不能代替现在的传统筝(尽管它已经不太传统),而是并存发展。这已是比较乐观的预测,因为我们乐器的基础理论和我们行业的制作水平目前正处于“蒙胧”阶段,特别是我们的认知还存在许多问题。 徐振高(上海民族乐器一厂高级技师)对于我们制作家来说,能够研制出自然转调的古筝,应该是古筝改良的大势所趋,我非常赞同古筝的改革!古筝不能只是单一的层面,既要面对广大普及者,也要给专业团体更多的选择。传统五声音阶的21弦古筝,就因为它有不便于转调的缺陷,而没有象琵琶或二胡那样在民族乐队中取得不可或缺的席位,这不能迁怒于作曲家或指挥家,我觉得这是我们制作家的责任。尽管我们许多同仁们为改良转调筝呕心沥血,绞尽脑汁,其结果却不尽如人意,甚至会遭到某些非议。但我认为人是应该有点精神的,作为乐器制作人,应当是“生命不息,改革不止”。当年,我和我的师傅缪金林在进行古筝改良时,把当时的十五弦筝改革成21弦筝时,不是也遭到过非议吗?但后来我们成功了。看准了方向,一直走下去,终有成功之时。 陈书明(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民乐研究室主任)我听过埙演奏的《泰坦尼克》主题曲,以及一首无调性的现代作品;还听过古琴演奏的《爱的罗曼史》。也许你也听过二胡曲《阳光照耀在塔什库尔干》,听过很现代的古筝曲《溟山》。我想,你应该把传统古筝能否适应现代音乐,改成“怎样适应”比较恰当。各种传统的乐器,历朝历代都在努力地适应音乐的发展;而历朝历代的音乐,也在最大限度地挖掘乐器发展的潜能。这是一种互相适应、互相推动的良性循环。只要现代音乐的创作很好的把握了传统古筝的特点和韵味,就会有成功的现代作品。这是作为独奏、重奏等“主奏”的传统古筝与现代音乐的关系。就目前的转调筝来说,总体是转调有优势,而“韵味”是弱势,那么,我以为可以把它的重点放在乐队里,以强化它优势的功能性。古筝在乐队里经常是做分解、半分解和声,那么转调筝的音阶、调式调性方面的优势功能正好得到发挥。而乐队指挥更需要和更强调的也正是这些方面。传统筝和转调筝虽然都称为筝,但特点、功能各不相同,应该把它们看成两种乐器,让它们并存,并且应该各干各的事。传统筝和转调筝虽是“近亲”,但还是两个独立的“人”,在改良、发展中没必要把它们往一块“捏合”,“近亲”结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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